病历复印流程
病历复印流程:
一、开具申请: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医务科(医院机关办公楼一楼109室)开具复印申请,然后到病案室复印病历。
二、复印地点:病案室(院内食堂右侧)。
三、缴费说明:可以现场扫微信支付或到住院及门诊收费处缴费,收费标准:1元/张。
四、 医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五、上述人员如须申请复印病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